讓小區物業成為基層治理“文明前哨”
發布日期:
2023-02-28 08:47
收費和服務不匹配,沒有明細,隨便漲價……提及物業費,不少群眾一肚子苦水。近年來,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,由物業公司管理的商品房小區逐漸成為城市主流居住模式,由此衍生的物業服務收費亂、權責不明晰等問題也逐漸成為群眾關注的“焦點”,變成矛盾多發的領域。
2021年1月1日施行的《民法典》明確規定,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,屬于業主共有。經業主共同決定,可以用于電梯、屋頂、外墻、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、更新和改造。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、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。建設單位、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屬于業主共有。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、收益分配等事項,有約定的,按照約定;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,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所占比例確定。
為了讓群眾能明明白白消費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,各地要進一步加大物業收費信息公開力度,查處曝光違法行為。據悉,2021年7月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曾專門下發文件,要求各地開展加大物業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力度工作。半年多來,已在全國217個城市、近9000個小區開展了此項活動,成為構建物業管理新格局、促進社區和諧發展的又一有力舉措。
不過,“曬賬單”只是對物業服務收費亂象的針對性舉措。事實上,除卻物業收費亂象外,一些物業日常工作消極怠工、推諉責任、肆意侵占小區公共空間牟利等行為,也令不少業主有苦說不出。雖然大多數情況下,一些業主為了避免“有家難回”,即便對物業服務不滿、收費存疑,也本著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處事原則繼續繳費,但其中暴露出的問題值得我們深思。
首先需要明確的是,小區物業服務的好壞不僅事關居民自身,更是完善基層社區治理、落實城市精細化管理重要環節,是城市基層治理成效的直觀體現。小區物業服務若缺位,不僅容易造成小區環境臟亂差、群租房遍地,降低居住舒適度,如電梯年久失修、電瓶車入戶等安全隱患還會直接威脅小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。而若小區物業服務到位,不但可以增強居民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還能讓小區成為城市基層治理的“前哨”。因此,如何解決物業服務領域長久以來的沉疴積弊,是亟須探討的問題。其中,建立健全權責明晰的物業管理制度是最基礎,也是最核心的著力點。
總體來看,《民法典》中針對物權的相應條款和表述,已為我們勾勒出物業管理的基本制度設計框架。與此同時,近年來各部門紛紛發布有關物業管理的政策文件,例如2021年1月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十部委發布《關于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推動物業管理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;同年5月,商務部辦公廳等12部門發布《關于推進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的意見》等,鼓勵有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向養老、托育、家政、郵政快遞、前置倉等領域延伸,推動“物業服務+生活服務”,提升消費便利化、品質化水平等,則為物業服務的未來發展點出方向。
一方面強調強化物業服務監管、推動行業規范化建設,一方面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全面回應居民需求,廣泛參與社區生活,結合政策法規不難發現,對于物業行業的發展,在國家層面是支持與規范并行。在此背景下,物業管理的基礎制度建設就更需完善,要進一步明晰各參與方的權責劃分,引導和監督自治,讓物業不僅成為政府基層治理的助手,更成為回應民之所需、民之所盼的重要窗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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